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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CJ2020-S-X-007號詢價采購公告2020/4/1蘇州市創(chuàng)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受蘇州市交通運輸局之委托,對其采購的蘇州北動車運用所規(guī)劃深化研究項目進行詢價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一、項目說明: (一)項目名稱:蘇州北動車運用所規(guī)劃深化研究項目 (二)采購預算:人民幣壹拾玖萬元整(¥:190000.00) (三)合格詢價響應供應商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采購要求: (一)研究背景 目前蘇州地區(qū)已開展通蘇嘉甬鐵路與如蘇湖城際鐵路相關設計工作,同時蘇錫常城際鐵路的深化研究工作也將提上日程!短K州北站綜合交通樞紐規(guī)劃研究》提出在蘇州北站設置動車運用所,滿足蘇州地區(qū)客站增開高鐵動車(始發(fā)終到),提高動車運營效率;疏解上海樞紐壓力,滿足上海局管內動車組設備存放和整備任務;通過高鐵快運吸引人流、物流集聚,帶動蘇州地區(qū)經濟進一步發(fā)展。動車運用所初步選址于中環(huán)北線與常臺高速西北側,采用縱列式布局,相關研究需要得到了鐵總和上海局的支持。在此背景下,結合蘇州樞紐總圖規(guī)劃研究,開展《蘇州北動車運用所規(guī)劃深化研究》工作。 (二)研究范圍和年限 1、研究范圍 上海鐵路局范圍,重點研究蘇州和上海鐵路樞紐。 2、研究年限 規(guī)劃基年為2019,規(guī)劃近期為2025年,遠期為2035年。 (三)研究依據(jù) 1. 鐵路總公司《全路動車段(所)布局中長期規(guī)劃》(鐵總計統(tǒng)〔2015〕269號文)關于動車段(所)布局規(guī)劃方案。 2.《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江蘇省沿江城市群城際鐵路建設規(guī)劃(2019-2025年)的批復》(發(fā)改基礎〔2018〕1911號)。 3.新建南通至蘇州至嘉興至寧波鐵路預可行性研究審查意見及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成果。 4.江蘇省以及蘇州市發(fā)布的各鐵路網規(guī)劃、交通運輸規(guī)劃、城市規(guī)劃、軌道交通規(guī)劃等。 5.其他國家有關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法律法規(guī)。 (四)研究內容和深度要求 一)研究內容 分析項目提出的各種背景情況,界定項目的規(guī)劃研究范圍和時間,明確項目研究的意義和目的,提出項目研究主要依據(jù)的上位規(guī)劃,制定項目總體研究的思路和方法等。重點研究樞紐客車開行方案、項目建設必要性、總圖方案、動車所規(guī)模、布置方案、高鐵快運、工程投資及環(huán)保要求等相關內容。 二)研究深度 根據(jù)鐵路總公司《全路動車段(所)布局中長期規(guī)劃》(鐵總計統(tǒng)〔2015〕269號文)關于動車段(所)布局規(guī)劃方案,通過對上海局范圍內動車所發(fā)展現(xiàn)狀調查和分析,研究蘇州北動車站建設必要性。 結合國家鐵路、江蘇省城際鐵路網規(guī)劃,研究確定蘇州樞紐的總圖格局;根據(jù)總圖方案,確定引入蘇州北動車所的鐵路線。本次重點研究通蘇嘉甬鐵路、如蘇湖、蘇錫常、蘇淀湖城際引入動車所的方案及布置規(guī)模,達到可行性研究的深度。同時研究京滬高鐵和滬寧城際接入條件,達到預可行性研究的深度。 三)研究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包括規(guī)劃文本和設計圖紙。圖形文件采用AutoCAD2000以上版本的DWG格式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2000以上版本格式文件,效果圖格式為JPG格式,供匯報用演示文件為PPT格式。 四)時間進度要求 1.2020年4月,編制工作大綱并完成初稿并征求意見。 2.2020年6月,提交成果,完成評審。 五)報送和審查規(guī)定 (1)采購單位分階段對該項目進行審查,成交單位負責提供審查所必需的匯報資料和研究方案介紹。 (2)項目完成初稿并征求意見后,成交單位應根據(jù)意見修改并制定正式研究成果,并按規(guī)定時限報送。 六)附則 (1)采購單位負責協(xié)助成交單位搜集基礎資料及現(xiàn)場外業(yè)調查,負責編制單位間以及相關規(guī)劃設計間的協(xié)調工作。 (2)研究成果署名權歸成交單位所有,版權歸采購單位所有,采購單位有權在研究成果審定后公開展示研究成果,并通過傳播、媒介、專業(yè)雜志、書刊及其他形式介紹、展示、評價研究方案。 (3)研究方案批準實施前,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同意都無權以任何形式向社會公開展示研究成果。 (4)如對本采購文件有疑問,可在接到本采購文件后致電或函至采購單位或招標代理,采購單位或招標代理將做出口頭或書面形式答復。 (5)成交單位提交的研究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單位有權終止合同: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任務書規(guī)定的。 2.提交的成果圖紙和文字辨認不清、內容不全或粗制濫造的。 3.未經采購單位同意,逾期上報研究成果的。 (6)本任務書解釋權歸采購單位所有。 七)報價要求及依據(jù):詳見附件6。 三、服務期限:2020年6月底前完成項目全部內容,具體按照時間進度要求。 四、響應報價文件組成及其他說明: (一)詢價響應文件的制作要求: 1、詢價響應報價文件組成 : (1)三證合一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2)響應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如為授權); (3)響應報價表格式(詳見附件) ; (4)服務方案、服務承諾書; (5)針對本項目投入的人員情況; (6)詢價響應函(見附件); (7)其他優(yōu)惠措施; (8)其他滿足采購要求的資質文件等; 注:以上資料若不能如實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視為無效投標。 2、文件的簽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詢價響應文件叁份(一正兩副),并須裝訂成冊;響應文件封面明確標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 (2)詢價響應文件均應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藍色墨水書寫,由響應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詢價文件要求處親自簽署或蓋章,并在詢價響應文件的每一頁上加蓋公章,未加蓋公章的頁視為無效頁。 (3)詢價響應文件須裝袋密封,封口處須加蓋單位公章,密封袋及響應文件封面上應注明采購項目名稱、詢價采購編號、詢價響應單位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等。 3、采購單位有權拒絕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詢價響應文件。 (二)詢價響應文件錯誤的修正原則 1、響應文件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單價金額小數(shù)點有明細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2、對不同文字文本投標文件的解釋發(fā)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3、供應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詢價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三)詢價響應文件的補充、修改和撤回 供應商在提交詢價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提交的響應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并書面通知采購代理機構。補充、修改的內容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補充、修改的內容與響應文件不一致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四)詢價響應文件的澄清、說明和更正 詢價小組在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詢價小組要求供應商澄清、說明或者更正響應文件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當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附身份證明。 為保證在評審小組要求供應商解釋或者澄清其響應文件時能夠及時得到回復,在評審開始前,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可到評審現(xiàn)場等候。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在評審小組向其提出澄清、說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鐘內提交給評審小組。在評審期間、供應商應注意調整其行程安排,如響應供應商未到場,則視為供應商放棄上述權利,相關后果自負。 (五)遞交響應詢價文件及確定成交供應商日期和地點: 1、本次詢價通知書的響應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8日11:00前。響應單位應在截止時間前將詢價響應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標編號,并在文件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后送達蘇州市干將西路399號銀海大廈303室創(chuàng)杰公司 聯(lián)系人:朱曉芹 陳翱婷 聯(lián)系電話:0512-68669209,未按詢價采購文件要求制作的詢價響應文件或過時送達的詢價響應文件,一律為無效投標。 2、2020年4月8日13:30在蘇州市桐涇南路296號蘇州市交通運輸局確定成交供應商。成交供應商收到成交通知書后,應在三日內簽訂合同。 五、報價說明: 1、響應單位需就本通知書第三項單獨制作《響應報價表》。本次報出的價格一次性報定不得更改。所報內容包含服務期限內完成該項目服務工作所需的所有費用,具體參照《城市規(guī)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2004〕中規(guī)協(xié)秘字第022號)的收費標準。不論響應單位是否列出相關費用明細,招標人均可以認為響應單位人已在總價中包含了全部費用。 2、響應單位應對所要采購的全部內容進行報價,只報其中部分內容的,為無效報價。 六、付款步驟: 乙方完成初稿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額50%的服務費;余款待乙方提交最終成果并完成評審后甲方一次性付清。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稅發(fā)票原件等甲方要求提供的付款憑證資料。 七、評審辦法: 1、采購人授權詢價小組根據(jù)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2、若滿足上述原則的最低報價響應供應商超過一家時,則由采購單位以抽簽的方式決定成交供應商。 八、項目的終止: 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終止詢價采購活動: 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guī)定的詢價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2、出現(xiàn)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3、在采購過程中符合競爭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 九、合同生效: 1、合同經招標代理機構加蓋騎縫章,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合同簽訂生效后甲乙雙方即直接產生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應按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辦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有爭議,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標代理機構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在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不違背本合同和甲方采購目的的原則下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結果以書面形式蓋章記錄在案,并提交招標代理機構一份備存,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 十、其他 1、響應單位在詢價響應文件中必須對所有采購產品的技術、服務做出應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條款不響應時,須在響應文件中明確列出,未列出的視同響應(且如成交后發(fā)現(xiàn)不符合采購要求的,則視為虛假響應,按虛假響應處理) 2、響應單位在投標時提供的資料均應是真實的,若有虛假,由其自行承擔一切后果。 3、如響應單位對本通知書有疑義,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代理機構咨詢,一切材料以招標代理機構的書面材料為準。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蘇州市創(chuàng)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地 址:蘇州市干將西路399號銀海大廈303室 郵編:215002 聯(lián)系人:朱曉芹 陳翱婷 聯(lián)系電話:0512-68669209 采購單位:蘇州市交通運輸局 聯(lián)系地址:蘇州市姑蘇區(qū)桐涇路298號蘇州市交通大廈 聯(lián)系人:王 睿 聯(lián)系電話:0512-68216302 蘇州市創(chuàng)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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